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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为新入职青年教师选聘指导教师的通知
作者:蒲薇 陈薏弛日期:2021-10-14来源:教师发展中心

各二级学院:

为了弘扬优秀教师对青年教师传帮带的优良传统,帮助新入职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学校教学工作,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二级学院根据新入职青年教师主要发展规划、授课专业(公共课程)等选聘指导教师,具体通知如下:

  1. 选聘原则

    指导教师选聘遵循学院推荐和导师自愿相结合的原则,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青年教师不超过2名。

    二、参加对象要求

    (一)新入职教师要求

    2020年1月至今入职,未获取教师资格证或教龄≤3年的青年教师或现在未承担且计划今后(2022年春期开始)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,名单详见附件1。

    (二)指导教师要求

    1.指导教师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关心学校发展和教师成长,群众认可度高;

    2.原则上由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中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上的教师担任,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讲师(如参加四川省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一等奖的教师、指导学生获四川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一等奖、省级“互联网+”省级金奖、“挑战杯”竞赛省级金奖)。

    三、指导教师工作内容

    指导新入职青年教师过“教学关”,具备一定专业实践能力、课程建设能力、育人能力等。教师发展中心下一步发布《关于启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发展“雏雁计划”的通知》,明确新入职教师和指导教师具体工作内容。

    四、其他

    每年年终时,二级学院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年度计划考核,将考核结果报教师发展中心,教师发展中心结合二级学院考核情况进行复核,且其考核结果与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的考核结果一致。

    因2020年入职教师已选聘过指导教师,只需要填写《2020年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,其余新入职青年教师请结合通知要求,以学院为单位统计、填写《2021年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,并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附件2、3纸质和电子文档(OA发送)报至教师发展中心蒲薇处,如有疑问请联系蒲薇。

     

    教师发展中心

    2021年10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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