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合省内高校助学助管员招用工作相关情况和学校实际,统筹优化本次招用助学助管员工作,现对2026年5月21日发布的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6年招用助学助管员的公告》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:
一、将原公告第四部分“招用程序”中第(八)条“体检与考察”中“对放弃体检、考察资格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,不再递补”,调整为“对放弃体检、考察资格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额,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”。
二、将原公告第四部分“招用程序”中第(九)条“公示与招用”中“一经公示后,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,均不递补”,调整为“对于取消拟招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,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”。
原公告其他事项不变。
泸州职业技术学院
2026年6月5日